药源性高血压是指由于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和(或)毒理作用,药物之间相互作用,或用药方法不当导致患者血压升高,或者高血压患者在使用药物治疗的过程中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原本已降至正常的血压出现反跳,属继发性高血压[1]。
药源性高血压并不少见,老年人由于各脏器的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出现退行性改变,对血压的调节能力下降,同时常伴有多种基础疾病,治疗时合并用药也颇多。对钠敏感的人群、心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用可能导致药源性高血压的药物时血压升高的可能性会明显增加。
可引起血压升高的药物1.非甾体类抗炎药
长期或大量服用布洛芬、吲哚美辛、美洛昔康、保泰松等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引起水钠潴留、血容量增加、血压升高,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目前认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是体内升压系统,而激肽-前列腺素系统是体内降压系统,两者相互制约,共同调节机体的血压平衡。
当长期大量应用此类药物时,由于抑制环氧化酶,导致前列环素、前列腺素等合成受阻,引起血管收缩,人体血压平衡失调,从而引起血压升高。同时该类药物还可拮抗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RAAS系统阻滞药的降压作用,导致高血压患者降压疗效变差。
2.激素类药物
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甲基或丙基睾丸素)、以及甲状腺素等长期大量使用,可使血压升高,甚至导致高血压危象。这主要是由于激素类药物可引起水钠潴留,糖、蛋白质和脂肪代谢紊乱,水钠潴留使RAAS系统的升压效应增强,使血管平滑肌对缩血管物质的敏感性提高,促使血压增高。
3.避孕药
长期服用避孕药会使血压不同程度地升高,研究认为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变化可能为主要原因。避孕药中大多含雌、孕两类激素,雌激素可通过以下途径升高血压:
①增加肾素底物,引起血浆血管紧张素Ⅱ浓度升高,增高的ANG既可使血管收缩,促进钠进入细胞内,又可使醛固酮分泌增加。
②雌二醇有盐皮质激素作用,可直接作用于肾小血管细胞引起钠潴留。天然的孕激素可拮抗醛固酮水钠潴留,但人工合成的促孕激素却具有盐皮质激素作用,故具有水钠潴留作用。
4.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
部分患者使用后出现血压升高,与红细胞生成过快、血黏度增加,末梢循环阻力增大有关。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可促进内皮素1释放、血栓烷素B2合成增加,前列腺素I2和血管内皮细胞一氧化氮合成下降,并使末梢血管异常反应性收缩,引起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导致高血压[2]。
5.减轻鼻充血剂
盐酸麻黄碱,伪麻黄碱、萘甲唑啉,羟甲唑啉,抗感冒药(新康泰克等含伪麻黄碱),可促使鼻黏膜血管收缩,缓解鼻塞,但在滴鼻时过量,易发生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甚至出血。
6.免疫抑制剂
环孢素、左旋咪唑等可致血压短暂升高,发生机制主要与水钠潴留、交感神经的兴奋性增强有关。甘草及其衍生物有类皮质激素作用而引起血压升高。
7.抗抑郁药
三环类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药均可引起血压升高。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抑制单胺氧化酶活性,使儿茶酚胺类物质和5-羟色胺蓄积,引起血压升高。
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如丙米嗪、阿米替林和多赛平等,属于非选择性单胺摄取抑制剂,主要抑制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增加突触间隙二者的浓度,产生拟交感效应,使血压升高。
8.拟交感胺类药
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使心肌收缩力增强,心率加快,心排血量增加,血管收缩,外周阻力增高。此外还可激活RAAS系统,促使肾素释放。
9.其他药物
麦角胺、毒扁豆碱等可直接引起血管收缩。乙醇可促进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升高血浆儿茶酚胺,引起钠潴留,激活RAAS系统。环磷酰胺、白消安等抗癌药物,磺胺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两性霉素B等抗菌药物可因直接的肾损害作用导致急性肾衰竭、肾素水平升高,从而导致继发性肾性高血压。
10.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高血压
药物之间药理作用的相加可导致血压急剧升高,如拟交感药与β受体阻断药合用可因β肾上腺素受体被抑制,而使α受体的效应过度增强导致血管强烈收缩引起血压升高;多巴胺、麻黄碱等拟交感药与呋喃唑酮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使血中的去甲肾上腺素水平迅速升高而致高血压。
11.药物的反常作用
β受体阻滞剂治疗嗜铬细胞瘤可因β受体被阻断、α受体活性相对亢进使周围血管收缩,导致反常性的血压升高。
12.突然停药引起的高血压
抗高血压药物如果突然停药或减量太快可出现反跳性血压增高。如长期可乐定治疗的患者如果突然停用可产生强烈的拟交感反应,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
药源性血压升高后的处理(1)长期使用上述药品时,要注意监测血压,当出现血压升高时,立即停药或调整药物,大多数患者的血压可在停药后恢复正常。
(2)对严重高血压者或高血压危象者可应用硝普钠、硝酸甘油等静脉滴注,或口服钙离子阻滞剂,对由抗肿瘤抑制血管内皮增生所引起的高血压,可选择雷米普利或氯沙坦、缬沙坦、替米沙坦等降压。但不能应用钙通道阻滞剂,因为其主要由肝药酶CYP3A4代谢,索拉替尼、西尼替尼也均通过肝药酶CYP3A4代谢,因此具有肝酶抑制代谢和竞争排泄的相互作用,不宜选择,对持续的高血压者可及时停药。
(3)为增加降压效果而减少不良反应,对采用低剂量单药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可采用两种或多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高血压药联合治疗。
(4)对于需要继续应用引起药源性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在病情允许情况下仍应该尽快撤药,如皮质醇激素等。若仍需要长期应用的,在增加血压监测的同时,根据可疑药物药理机制选择适当的降压药物,如糖皮质激素[3]可考虑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ACEI,注意密切监测血钾,预防低钾血症等。
特别感谢:本文审稿专家医院蔡高军副主任医师。
心内科常用药禁忌大盘点CCB类1.具有负性肌力作用的CCB对心梗后伴左室射血分数(LVEF)下降、无症状的心衰患者可能有害,不宜应用。
2.地尔硫卓:禁用于病窦综合征,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急性心梗伴左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患者及孕妇。
3.维拉帕米(异搏定):禁用于已经使用胺碘酮,地高辛,或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
禁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并发症,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窦房结病变、室性心动过速、心源性休克、低血压状态、房颤经房室旁路作前向传导。
慎用于I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低血压、房颤/房扑和预激综合征患者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与地高辛同用时,由于降低全身对地高辛的清除率而提高其血药浓度,引起严重心动过缓。
ACEI类禁忌证:
血肌酐水平显著增高3mg/dl(.2μmol/L)或无尿性肾衰;
双侧肾动脉狭窄;
高钾血症;
妊娠哺乳期妇女;
有症状性低血压(SBP90mmHg);
左室流出道梗阻患者(如主动脉瓣狭窄,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
严重心衰伴低血钠症;
对ACEI类曾有致命性不良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β受体阻滞剂阻滞β2受体,收缩平滑肌,禁用于支气管哮喘、阻塞性肺气肿。可掩盖早期的低血糖症状,故用于糖尿病患者时需慎重,注意检测血糖。
阻滞β受体,收缩血管,降低血压,禁用于心源性休克,有症状的低血压。
延长房室结的不应期,降低心室率,禁用于病窦,有症状的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阻滞β1受体,有负性肌力作用,减少心排血量,禁用于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
收缩血管,减少血流,禁用于重度外周血管病变伴静息缺血。
利尿剂1.呋塞米
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
红斑狼疮患者,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应慎用。晚期肝硬化慎用。低血钾症,超量服用洋地黄,肝昏迷患者禁用。
高剂量对高血尿酸者的眼毒性极大。
此外还要注意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与氨基甙类合用,增加耳毒性;与头孢一代合用,增加肾毒性;与甘露醇合用增强降颅压疗效;与降压药合用,增强降压效果。
2.螺内酯
肾功能衰竭及高钾血症患者禁用。高钾血症尤以单用药时易发。可以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以减少发生率。
3.氢氯噻嗪
低血钾的病人应该慎用或少用,或与保钾利尿剂合用,还应进行必要的临床监测。
有心肌损害和心律失常的病人,以小剂量间断使用为宜。可降低糖耐量,糖尿病患者慎用。
能干扰尿酸由肾小管排出,使血中尿酸水平增高,痛风患者慎用。
硝酸酯类禁用于左心室低充盈状态、青光眼、明显低血压、休克、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严重脑动脉硬化、急性心梗合并低血压或心动过速、以及对此类药物过敏者。
对酒精过敏这不宜使用硝酸甘油。禁忌与西地那非连用。下壁伴右心室梗死时即使无低血压也应慎用。
抗血小板与抗凝药1.阿司匹林
禁用于血友病,活动性胃肠道消化性溃疡,近期胃肠道出血,溃疡性结肠炎,非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和重度胃炎也必须慎用。
必要时,应该同时服用胃粘膜保护剂并采用饭后立即服药的方法。有哮喘、过敏性鼻炎疾病史者,宜慎服或禁服。
2.氯吡格雷
严重的肝脏损害患者及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或颅内出血)禁用。
3.肝素
以下情况者禁用:
1)不能控制的活动性出血;
2)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包括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或血管性紫癜;
3)外伤或术后渗血;
4)先兆流产;
5)亚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6)胃、十二指肠溃疡;
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
8)黄疸;
9)重症高血压;
10)活动性肺结核。
4.华法林
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
溶栓药物禁忌证:
1.两周内有活动性出血(胃肠道溃疡、咯血等)、做过内脏手术、组织活检、有创伤或较长时间(10min)心肺复苏术,不能实施压迫部位的大血管穿刺术及有外伤史者。
2.高血压病患者经治疗后在溶栓前血压仍≥/mmHg者。
3.既往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1年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颅内肿瘤者。
4.高度怀疑主动脉夹层患者。
5.有出血性视网膜病史。
6.各种血液病、出血性疾病或有出血倾向者或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
7.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或恶性肿瘤等患者。
抗心律失常药物1.利多卡因
下列情况应禁用:阿斯综合征;严重心脏阻滞,包括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严重窦房结功能障碍;有癫痫大发作史者、肝功能严重不全者以及休克病人。
2.普罗帕酮
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其负性肌力作用(口服时不影响心功能),以及对窦房结的抑制和房室阻滞。另外其可加重支气管痉挛,哮喘及肺心病者忌。
3.胺碘酮
白内障、心律失常、心源性晕厥、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禁用。有甲状腺功能异常、室内或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QT间期延长综合征、碘过敏者禁用。
肺间质纤维化、肝纤维化和肝衰竭是严重的并发症,如有不能用。
静脉注射有发生静脉炎的危险,外周静脉应用要尽量避免发生渗漏及长时间维持用药。
他汀类禁用于失代偿性肝硬化、急性肝功能衰竭、胆汁淤积、活动性肝病、他汀类过敏或有肌病史者。
严重酗酒者使用他汀类药物后应严密随访观察。
急重症感染、低血压、大手术、外伤、严重代谢和内分泌疾患、电解质紊乱、及未控制的癫痫等,均是增加横纹肌溶解和诱发肾功衰竭的危险因素,应禁用所有种类的他汀类药物。
洋地黄类能缩短旁路不应期,使产生快速的心室率,快速房颤伴有预激综合症时不用。忌与钙剂合用。
下列情况应禁用:任何强心苷制剂的中毒、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梗阻型肥厚性心肌病(若伴心力衰竭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其他硝普钠:严重低血压者禁用,急性心梗患者禁用。代偿性高血压如动静脉分流或主动脉缩窄时禁用。
酚妥拉明:本品有拟胆碱作用,使胃肠平滑肌兴奋,有组胺样作用,能使胃酸分泌增加,故不宜用于有胃炎或胃溃疡患者。低血压,严重动脉硬化,心脏器质性损害,肾功能减退者忌用。
雷尼替丁:可引起心动过缓。
果糖:用于严重心衰患者需减半,否则加重心衰。
维C:不能与肌苷合用,可引起严重的输液反应。
1,6-二磷酸果糖:忌与碱性药物前后用,会变色。
喹诺酮类:可诱发及尖端扭转性室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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