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简介
试验题目: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复方制剂治疗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药代动力学,有效性与安全性的III期研究
适应症: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
试验目的
估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皮下给药联合化疗的药代动力学、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人;
入选标准
1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
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有遵循研究方案的能力
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1
5II-IIIC期(T2-T4加任何N,或任何T加N1-3、M0)、局部晚期、炎症性或早期、单侧和经组织学证实的浸润性乳腺癌女性和男性患者,炎症性乳腺癌患者必须能够进行空心针穿刺活检
6原发性肿瘤直径>2cm,或淋巴结阳性疾病(经临床或影像学检查和细胞学和/或组织病理学证实的淋巴结阳性)
7在研究入组前由中心实验室确认HER2阳性乳腺癌。HER2阳性状态将根据治疗前乳房活检材料确定,通过IHC定义为3+和/或通过原位杂交(ISH)扩增的HER2阳性,HER2基因拷贝数与染色体17拷贝的信号数的比值≥2患有多灶性肿瘤(限于相同象限超多一个肿瘤,作为原发性肿瘤)的患者有资格入组研究,前提是至少一处病灶被取样,且经中心确认为HER2阳性。
8经中心证实的原发性肿瘤的激素受体状态激素受体阳性状态可通过已知的ER阳性和/或已知的PgR阳性状态来确定。16激素受体阴性状态必须由已知的ER阴性和已知的PgR阴性状态来确定
9患者同意在新辅助治疗后行乳房切除术或保乳手术
10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肿瘤组织可及性,用于中心确认HER2、激素受体状态和PIK3CA突变分析
11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门控采集扫描(MUGA)测量的基线LVEF≥55%
12对于性生活活跃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同意保持禁欲(避免与异性性交)或使用一种高效的非激素避孕法,每年失败率<1%,或治疗期间和HER2靶向治疗末次给药后7个月使用两种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法,并同意在相同期间不捐卵。若女性患者处于月经来潮后、尚未达到绝经状态(连续无月经时间≥12个月,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绝育手术(摘除卵巢和/或子宫),则认为该患者有生育能力。每年失败率1%的高效非激素避孕法的实例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适当的输精管切除术后记录到射精后精液中没有精子)。应相对于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偏好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的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避孕法或排卵后避孕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3对于男性:同意保持禁欲(避免与异性性交)或使用含有杀精泡沫、凝胶、薄膜、霜剂或栓剂的避孕套,并同意避免捐献精子。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或妊娠的女性伴侣,男性必须保持禁欲,或在治疗期间和HER2靶向治疗末次给药后7个月使用含有杀精剂的避孕套,以避免胚胎暴露。男性患者也必须在相同时间段内不进行精子捐献。应相对于临床试验持续时间以及患者偏好和日常生活方式评价性禁欲的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避孕法或排卵后避孕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4WOCBP(绝经前女性和无月经<12个月的女性)随机化前的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除非她们接受了手术绝育(切除卵巢和/或子宫)
15在随机化前28天内没有进行与乳腺癌无关的重大外科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治疗过程中需要进行大手术
排除标准
1IV期(转移性)乳腺癌
2具有浸润性乳腺癌病史的患者
3患者具有并发或既往经治疗的非乳腺恶性肿瘤史,不包括经适当治疗的1)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或2)原位癌,包括宫颈癌、结肠癌和皮肤癌如果既往浸润性非乳腺癌患者的无疾病期超过5年,则有资格入组研究。
4患者接受过任何既往全身疗法(包括化疗、免疫疗法、HER2靶向药物)、内分泌疗法(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芳香酶抑制剂AI和抗肿瘤疫苗),以治疗或预防乳腺癌,或接受放疗治疗癌症
5患者具有导管原位癌(DCIS)或原位小叶癌(LCIS)既往史,如果他们接受任何全身治疗,或对其同侧乳房进行放射治疗如果仅接受手术治疗,则允许患者进入研究。
6过去接受过化学预防药物治疗的乳腺癌高危患者不得进入该研究
7多中心(累及超过1个象限的多发性肿瘤)乳腺癌患者,除非所有肿瘤均为HER2阳性
8双侧乳腺癌患者
9对原发性肿瘤和/或腋窝淋巴结进行切除活检的患者
10在开始新辅助治疗之前进行腋窝淋巴结清扫术(ALND)如果符合当地实践,临床腋窝阴性(通过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成像确定)患者可在新辅助全身治疗前进行空心针穿刺活检程序
11新辅助治疗前的前哨淋巴结活检(SLNB)
12在随机化前28天内用任何试验药物治疗
13严重心脏疾病或医学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状况:NCICTCAE(v4)≥3级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史或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高风险不受控制的心律失常(即静息心率≥/分钟的房性心动过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室性心动过速]或更高级别的房室[AV]传导阻滞,如2度AV阻滞2型[Mobitz2]或3度AV传导阻滞),充分药物治疗后仍不受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严重传导异常,需要抗心绞痛药物治疗的心绞痛,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病,心电图提示透壁梗死的证据,随机化前12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的证据,高血压控制不佳(例如,收缩压>mmHg或舒张压>mmHg)
14骨髓功能不足,定义为:-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9/L-血红蛋白<9g/dL。
15肝功能损害,定义为:-血清(总)胆红素1.25×正常值上限(ULN)在Gilbert综合征的情况下:允许总胆红素为2×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25×ULN-白蛋白25g/L
16肾功能不良,血清肌酐>1.5×ULN
17目前重度、不受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可能会干扰计划治疗(例如,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肺或代谢疾病;伤口愈合疾病)
18研究期间或末次HER2靶向治疗后7个月内怀孕或哺乳或计划怀孕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启用研究药物之前7日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
19依据研究者的判断,临床实验室检测结果存在使患者不能安全参与并完成本研究的任何严重疾病或异常
20已知的活动性肝病,例如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感染(即乙肝或丙肝)、自身免疫性肝病或硬化性胆管炎
21并发、严重、不受控制的感染或已知的HIV感染
22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和/或鼠蛋白过敏
23目前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慢性每日治疗(剂量>10mg甲泼尼龙或等效物,不包括吸入性类固醇)
24筛选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适当治疗的原位癌:宫颈癌、结肠19癌、皮肤癌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25有室性心律失常史或室性心律失常风险因素,如结构性心脏病(如重度LVSD、左心室肥厚)、冠心病(症状性或诊断试验证实的缺血性)、有临床意义的电解质异常(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钙血症),或有不明原因猝死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
各参加中心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城市1医院邵志敏上海2医院吴新红武汉3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黄韬武汉4上海交通大医院沈坤炜上海5医院鄢希成都6医院邓甬川杭州7医院李惠平北京8医院王殊北京9西安医院杨谨西安10医院杨红健杭州11医院王水南京12医院程颖长春13医院范志民长春14中国医院陈曦福州15福建医院王川福州16医院王树森广州17哈尔滨医院外科庞达哈尔滨18医院王永胜济南19医院耿翠芝石家庄20青医院王海波青岛以上信息来自于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欢迎患者将项目编号(标题前数字:如)、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城市及病史信息发送至我们的招募邮箱:ZM
smo-clinplus.